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传统医学师承
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玉林高新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6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桂中医药医发〔2026〕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的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考核要求
考核对象、提交材料按(桂中医药医发〔2026〕3号)文执行。
二、报名及材料提交时间
考核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提交材料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3月6日9时至3月27日24时登录广西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管理系统(http://222.216.195.142:8320/user/userLogin)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考材料,逾期不予补报。
(二)现场审核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由报考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自行安排,请考生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跟师所在地或临床实践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于5月12-13日前将考生原始材料及考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玉林市医考办。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玉林城区民营医院、诊所(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由单位统一收集材料于5月12-13日交至玉林市医考办审核。
三、申请人报名材料的其它要求
(一)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提供的其从事5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材料,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应视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5年临床实践中的考勤、笔记等过程性资料的原件(现场审核人员核验后退回)进行审查);
(二)报考人员的技术专长述评中要详细、真实介绍其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重点突出专长而不是常规治疗之类;
(三)申请人需提供临床实践地点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人上传的材料必须完整、清晰,《考核申请表》应贴相片再上传,不能留空,指导老师的资格证和执业证请上传原件。
四、申请人及指导老师的其它要求
(一)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为玉林市户籍满五年以上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现场审核人员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非玉林市户籍但在玉林市长期实践的,可提供在玉林市连续居住满五年的居住证、租(购)房合同等能够证明在玉林市实践满五年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现场审核人员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二)推荐医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②主执业机构在玉林市范围内;③与被推荐者专业相关或相近,熟悉被推荐者诊疗水平。④本年度内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我委组织开展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和委托任何机构、第三方开展报名、考试考核等培训,请考核申请人不要轻信任何中介、培训等机构,自行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确保提交材料信息真实有效。
(二)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如发现虚构跟师学习、实践活动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或由社会培训机构伪造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当年参加考核资格,并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记录并逐级上报备案。
(三)推荐医师、各医疗机构应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其造成的后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作为不良行为纳入医务人员记分、医师定期考核不良行为记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管理,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暂停执业活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停业整顿等处罚。
(四)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把初审关,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坚决不予受理,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运用抽查学习笔记、检查临床实践记录等方式加强对跟师学习、实践活动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形成核查台账。我委将对各地资料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对报名资格审核不严、推荐人数偏多的机构和推荐老师,进行重点抽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玉林市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玉林市医学考试管理办公室(玉林市玉州区二环北路168号玉林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4楼),电话:0775-2836969。
(二)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联系方式。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0775-6229875
容县卫生健康局:0775-5338056
陆川县卫生健康局:0775-7210986
博白县卫生健康局:0775-8332330
兴业县卫生健康局:0775-3771021
玉州区卫生健康局:0775-2859310
福绵区卫生健康局:0775-2210880
玉林高新区:0775-2699873
附件: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3.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
4.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考试人员五年以上临床实践证明表
5.2026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信息汇总表
6.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6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桂中医药医发〔2026〕3号)
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
附件1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籍贯 | 出生 地点 |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主要职业 | |||||||||||||
学历 | 学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 ||||||||||||||
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地址 及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地址 | ||||||||||||
个人简历 | ||||||||||||||
起止年月 | 学习(工作)单位 | 证明人 | ||||||||||||
指导老师 姓名 | 指导老师 单位 | |||||||||||||
指导老师 职称 | 指导老师 工作年限 | |||||||||||||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 指导老师 通讯地址 | |||||||||||||
指导老师主要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学术 专长 | ||||||||||||||
指导老师 意 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核准指导老师执业的中医药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
印 章
年 月 日 | |||||||||||||
省级中医药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印 章
年 月 日 | |||||||||||||
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相片一律用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4.个人简历应从小学写起。
附件2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籍贯 | 出生 地点 | |||||||||||
参加工 作时间 | 现从事主要职业 | ||||||||||||
学历 | 学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 |||||||||||||
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地址及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地址 | |||||||||||
个人简历 | |||||||||||||
起止年月 | 学习(工作)单位 | 证明人 | |||||||||||
本人技术专长述评 | |||||||||||||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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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年 月 日 | ||||||||||||
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
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相片一律用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4.个人简历应从小学写起。
附件3
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
证明人姓名 | 被证明人姓名 | |||
证明人 所在单位 | 证明人电话 | 单位: | ||
手机: | ||||
证明人《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
被 证 明 人 技 术 专 长 评 述 | ||||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执业机构意见:
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4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考试人员五年以上
临床实践证明表
申报人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
联系方式 | 身份证号码 | |||||
从事中医临床实践起止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依法在 单位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特此证明。 | 从事中医临床 实践单位(地址)(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单位名称(地址):
负责人签字:
盖单位公章 | |||
指导医师 | 姓名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 |||||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 审核意见:
核实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 “从事中医临床实践地址”一栏,如在医疗机构实践,实践地址填写医疗机构地址及名称,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如未在医疗机构实践,实践单位填写具体的实践地点,由实践地址所在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公章。
4.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前完成5年临床实践的,不需要填写“指导医师”一栏;施行后完成实践的,需填写“指导医师”一栏,要求指导老师主执业机构地点与申请人从事中医临床实践地址一致。
附件5 2026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考核信息汇总表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考核类别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指导老师姓名 |


